我家的水表谁来管
上回说到我记录了一个月的每天水表读数,月底计得总用水量和我预估的很接近。要想估算得准,就得有把尺、有把称。具体到计量水用了多少,不能用尺和称来。我是拿家里的洗身桶来做参照的,因为水桶边边贴有规格,是22升(L)。我是这么来估算我冲凉用水多少的:先拿手机当计时器,记录花洒注满一桶水所用的时间,记得2分钟。之后再记录我冲凉时用花洒的时间,记得8分钟。最后算一下,冲凉用了 8/2 = 4 桶水;4*22 = 88 升水;88/1000*2.63 = 0.23 元,这是将88升水转成吨后按每吨2.63元算的。即,冲一次凉大概是两角三分钱,这听起来很便宜,不值得一提。但我们在这里的讨论重点是,我冲次凉,用水多少通过水表记录,月底需要交水费钱给物业,我参与到“社会活动”中来。
“几点了?要送小孩上学了。”这是对时间的计量。“你食几多碗饭了,饱不饱?”这是对饭量的计量。“你有几多工资,跟你结婚会不会幸福?”这是对收入的计量。生活中,不仅口语中经常讲到这些计量的字词,在超市商品价格牌和公司合同中,计量单位也经常用到,如“五花猪肉,66元/公斤”。在复杂的社会活动中,统一的参照物非常重要,准确的计量保证了市场的公平性。有资格制定和强制使用计量单位的是国家有关部门。如此,地铁会准时开、银行打款能一分一厘不差,不会乱了套。最近新闻报道说“北斗卫星”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授时,可以对照时间,看准不准。您请不要小看这时间,假如我现在将我的电脑时间设置到三年前,那很可能80%的网站我是打不开的,因为很多的网站是使用了https的安全访问协议,https绑定的证书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,当我将时间调到三年前,浏览器会认为网站证书无效,会提示错误。我觉得越先进的科技,对时间的要求越精确。如以前从我们老家彭寨到县城,走路要走半天。现在坐车一般只要30分钟。计量单位从“天”精确到“分钟”,代表了交通工具的进步。
计量关系到诸位的日常生活,现在绝大多数人都离不开计量,计量是很重要的。如国家有规定,说“三表”(水、电、气)必须强制检验后才能使用,且需定期更换。如民用水表,一般每六年要换。这些内容,诸君可以在网上查得到。
上边说了一大通,其实我是想为自己壮胆,我想免费换个准的水表来,但不知道该向谁申请。最先我是在业主的微信群里咨询物业,反馈了情况,说我家的水表走快了约20%。物业经理回答说可以到附近的五金店买个新水表,他们可以免费安装。我查看了我家的水表,水表主体还较新,管端有锈斑。表侧挂有一个“水表强检合格证”的小薄铁牌,由和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发的,有效日期是(20)14年3月。我看水表强检合格证过期了,且我住进来超过八年,这水表应该是符合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以更换的。
然后我打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(5687780)咨询,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,如果怀疑水表走得快,可以拆下来送到他们那检查。街店买的水表不能使用,因为要先强制检验,看是否合格。如换水表产生的费用是谁来承担她不知道。说我的水费是交给物业的,应该问物业换水表的事。
之后我又倒回来问物业,在微信群里明确说了有规定,水表使用超过六年后要更换,美美地想着物业能免费换个新的水表来,但物业经理坚持说,业主须自行购表,仅免费安装水表。他们物业只是代收水费的。且说,物业曾咨询过自来水公司,和平的各小区都是物业代收代缴水费。
我不死心,打了“天平供水公司”的电话(5631452)继续问,那边的姑娘说,她管不到的。我水费交给物业,就得向物业问水表的事情。
好了,现在能不能换水表的事,被当成“皮球”,在物业、自来水公司和质监局之间踢来踢去。他们都亮出了,“谁收钱谁办事”的原则。那我账面上算一下,水费是什么。物业的收费单据里只有一个单价,按我2020年3月收27.10元来看,物业收取的水费单价是2.71元/吨。作为对比,我拿我爸妈家(直接向自来水公司交费的)4月和7月的水费单据来看,水费包含有“基本水费”(1.48元/方)、“污水处理费(0.85元/方)”和“垃圾处理费(0.3元/方)”,综合单价是2.63元/方。物业代收和不代收的综合水有价差,物业多了八分钱。按我们小区900户人家,每户每月15方水来算,物业会得到0.08*900*15 = 1,080元/月的价差。再看看自来水公司,无论是他们的微信公众号还是现场缴费厅里,天平供水有限公司标识旁边有“中国水务”的招牌,但网上一查您能惊讶地发现,挂有“中国”开头的这个公司名——“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”并不是“公家”的,是私营的。既然物业是私营的,自来水公司也是私营的,那他们都不愿办换水表的事,多半是因为嫌钱赚得少了。或许可以理解为,有关部门将供水(建设)卖给了某公司,某公司将部分业务(抄水表、收水费)包给物业。我不知道物业代收水费能赚多少钱,自来水公司供水能赚多少钱,但结果是交了水费的我们,家里依规定需要更换的水表,找不到人来管理。
都说水是生命的源泉,同样是“民生”部门,电力局、电信局都在公家手里,怎么公家的“供水局”就没了呢?难道公家以前卖水亏钱,亏得现在连用水计量水表也甩手不管了。我不相信,“强制检验水表、定期更换水表”的规定只是写来看的。我打算明天按那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电话建议的,物业公司不受理换水表的话,就打12365电话投诉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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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点事情 不值得耗费这么多精力
说得也对,不如花点时间想法子多赚点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