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理财子公司:
在2月15日赎回两笔封闭期为季度的理财产品到账后,憋在我心里一段时间的话,现在写信告诉你。
请先看看我的“2022年理财成绩单”,表格数据如下图:
用文字信息罗列一下:
- 最早一笔理财是在5月11日购买的,最迟一笔是在10月27日。持有最长的时间一笔理财是219天,约七个月。
- 九个月时间里,总共买了约27笔(次)理财产品,这分属于七个不同的理财子公司。属于青银理财子公司的,占了11次。
- 统计27笔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,最高的是3.79%,最低的是-3.36%,中位数是2.91%。
- 最高年化收益3.79%是在11月9日赎回的“青银璀璨人生月定开3007C”,持有了约125天。
- 最低年化收益-3.36%是在12月9日赎回的"华夏 固收纯债最短持有60天A款E微众专属",持有了约85天。
数据是我自己记录到表格里的,属于PR1的理财没有记录。绝大多数PR2理财产品是在微众银行买的,少数的是在百信银行买的,但因为产品在微众银行上也有,所以这里当作是在同一个销售平台上买的了。
我的个人总结是,买PR2理财,综合收益不如买PR1理财加上销售平台的活动奖励(薅羊毛)。拿微众银行来说吧,我是先买“活期+”,然后“活期+plus”,再过渡到“稳健理财”中的周赎、月赎,最后买了季赎甚至是一年、两年期的。从微众银行的角度来看,这是成功的广告销售案例:用特有的“活期+”产品吸引人流,叠加积分和活动奖励,随着用户对销售平台好感增加,售出高利润的产品。具体到我,从这约九个月的理财结果来看,我觉得投入后获利的钱,换算成年化收益率,是约在2.0%上下。说是“约”,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统计,简单用27个年化收益率平均后是2.3%,但我感觉实际值要小些,因为11月下半月后累积的本钱多些,跌到低位后,“伤害多些”,更疼。用网友的话是,“一个月跌去了三、四个月的收益”。当我“领悟”到这时,我觉得我曾在微众银行上的“好感”与“激情”打了水漂,自己只不过是销售平台预先设计好的“套路”中的一个样本。所以,我赎回PR2产品后,就不再看微众银行平台上的任何活动广告和产品信息了。
也许你会说,“投资理财,风险自负”,亏了钱,怨销售平台,这是抹黑。如果说市场核心是公平前提下的互惠互利,共担风险,那么我亏了钱,我能承受。但在如微众银行app上买理财,信息是不对称的。如当11月PR2产品急跌到谷底时,销售app上展示的产品信息,从“近一个月收益率”,调整到“近三个月收益率”、“近六个月收益率”和“自成立以来收益率”,最后有的产品连“自成立以来收益率”也是负的,所以就干脆打两个红色的横线,不显示了。销售平台上展示的产品信息,并不是基于最利于用户的原则。很多人,包括我,之前并不知道“银行理财子公司”,而是通过微众银行app这个平台上了解到各理财子公司和它们的理财产品。销售平台是入口。
销售平台,如微众银行和多个理财子公司不仅在产品信息展示内容上有意筛选,而且没有尽责保护用户的资产。如在11月下半月波动后,缺乏专业金融知识的我,在看了微众银行上发的“给投资者的一封信”后,选择了继续持有理财产品,而没有及时赎回。因为他们在信中说,“持续动荡”、“债券的本息收入是长期稳定增长的”。你销售平台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说话,不发表意见,但不能违背事实说“静待花开”,暗示行情马上恢复的啊。面对众多亏到本金用户的声讨时,理财子公司回答频率最高的,应该是“理财不保本”这句话了,要我们认真看产品的合同。确实,理财产品的合同是这么写了,且还会用粗体写上“在极端情况下,投资的所有本钱和收益,都归零”。现在我个人看来,这是不公平的合同,因为里边写的“业绩比较基准”,不是承诺的最终收益率,但里边写的“销售费”、“管理费”却是每天固定抽取的;里边写了极端情况下本钱和收益都归零,投资者承担了所有的损失,但理财子公司没有有相应的处罚措施。拿具体的例子来说,我在这理财的九个月里,八个月的收益是骑单车般慢腾腾的踩,但最后一个月的亏损速度是滑梯般刨去了之前积攒大部分收益。这哪里是PR2的中低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喔?我觉得我在购买理财产品前,如实完成了测评,是谨慎型的。现在有种上当受骗的感受,要么是理财子公司把产品的风险等级标错了;要么是我昏了头,原本不该买PR2的产品。从产品合同内容来看,理财公司肯定是对的,那么我只能选择赎回产品了。
我以前主要是买存款产品的,但因为上半年发生河南村镇银行事件后,我就转到银行的理财产品了。现在回过头来对比一下,村镇银行赔付后,它还不一定比不上亏了本金的理财产品,这有点让人哭笑不得。理财产品只有银行的子公司才能发行,难不成各大银行的资金投资管理能力,比不上村镇银行的?我将钱从一个地方按“指引”挪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,是不是只是从一个坑移到另一个坑?我想方设法尽力想将攒到的本金多生些利息,避免通货膨胀的损失。现在要达到这个目标,很难。
一个卑微的用户
参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