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个VR头盔,以前主要看电影的,后边听说Steam出了个好玩的游戏——Alyx,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在游戏打折时,买了这个游戏。买游戏的钱是Steam账户的余额,余额是我平时打《CSGO》游戏用随机掉落的箱子换的,攒到的。
我没急着打游戏,放了较长一段时间后才开始玩的。因为之前玩过VR的小游戏,觉得体验就是那样,没特别的地方。但这次当我戴上VR头盔,化身爱莉克斯进到科幻式的城市废墟场景时,着实让我开了眼界。例如,忽地从我旁边走过一只长长腿的机器人,吓得我心跳停了两秒般,目瞪口呆。
玩游戏的第一天,我就遇到了难题,我找不到出口,总在一个院子里、屋子里兜来兜去,闷着我,气得我摔凳子、扔啤酒瓶和砸窗口玻璃。我心越急,越没头绪,团团转转的我不一会儿额头就冒出汗来,头有点晕。无奈只好暂存游戏,退了出来。我摘下头盔,觉得胸闷,头还有点晕。就如我第一次玩第一人称游戏会时,光走地图都会走得晕头转向的。我不能很快适应VR的虚拟场景。
接下来两天,我每天玩一次,每次约20分钟,目的还是寻找出口,想进到下一个场景里。也许,我的脑袋慢慢地适应了VR的视觉,我能平静下来细细观察场景里的事物了。终于,我找到了出口,那瞬间,我高兴极了,觉得自己是蛮成功的。我心里喜欢上这个游戏了。
游戏中,我见到罗素后,戴上能隔空取物的手套,“借”到了一把手枪。我边走边翻箱倒柜,希望能多多地收集树脂。只要有了足够的树脂,我就能不断地升级改造手枪,加强它的威力。当我为手枪加装了弹匣、加装了红外线瞄准器时,甭提有多高兴了。退空弹匣、从背包上取出新弹匣、装上、拨上保险、瞄准、扣扳机。一连串不同的动作,伴随着手枪不同的响声,快得让我自己也有点不相信——似乎我真在哪里军训过。当然,刚开始时,我也是出洋相的。如我没退掉空弹匣就想装上新弹匣,又被怪物追着,慌得我直想把手枪扔掉跑路;也遇到过装上了弹匣,但我紧张得忘记了拨上保险,打不出子弹,而被怪物殴打的。
我的“战斗”姿势是这样的:微分开两腿,站定;右手屈肘持枪于身前,同时右手掌沿叠到左手手腕背,帮助稳定瞄准。“不准动!动就打扁尔!”我心里这么警告对面的怪物。这时的我,自我感觉是很帅、很帅的。我觉得这威风的形象,是超过了小时候看《机械战警》里的“墨菲”哩。虽然手枪有自动三连发的设置,但我从不使用,我要一枪一枪地打出,要一弹一弹地命中目标,这样更爽快些。当然,这是我在欺负没多大伤害的怪物时,摆射击姿势耍威风的。在面对联合军士兵的机枪扫射时,我被不停飞来的子弹吓得屁股直接坐在地上了。我怕站起来,子弹会打到我的头。
新鲜的体验不断有,让我至今回味的是在某栋楼的一楼里和“闪电男”(闪电狗附身于死尸后变成的)的摇滚式你追我赶的战斗场景。“闪电男”浑身透电、冒烟,还会时不时远距离地从地面透过一条火蛇般的闪电来攻击我。我呢,要不停地退、躲,要拉开与“闪电男”的距离,利于手枪瞄准射击。我观察地形、估算出距离,紧紧贴在水泥柱后,小心地探出半个身子,举枪瞄击,射击。当“闪电男”走近身或地面窜出火蛇时,我要迅速转移位置。如此循环。这个场景里的音乐配得极好,我听着,仿佛置身于迪斯科舞厅,加上“闪电男”那咄咄逼人的闪电,满身冒气,雾地透光、光声交融,我听到、看到,体验到。我的心跳不自禁地加速、呼吸变得短促,精神为之振奋。场景里,“闪电男”分明不是怪物,而是舞伴。我们不停地跟着音乐的节拍,摇臂踏步地跳着霹雳舞。我鸣枪,他放电;一前一后,我逃他追,乐此不疲。我转着圈子逃的过程中,还要用最快的速度观察地面上有没有补充生命值的注射器、或手雷。我要用最快的速度打上药;我要估算出手雷的投掷路径和爆炸的时间,好给“闪电男”一个惊喜。如此紧张的气氛,不知道过了多久。只记得,音乐骤然停止,“闪电男”倒地后不再站起。我呼出一口长气,取下VR头盔,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渍,意犹未尽。山蚊般的我,从没在迪厅上抖过身,倒是在这个VR游戏里跳上舞了。我戴着头盔这么摆手提腿,会怪怪的吗?不知道会不会被别人当成只癫仔。
如果说这仅是一个打怪的射击游戏,这是不对的。它还是个益智的,能培养逻辑推理能力的游戏。笨笨的我,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打开门,见到弗地冈人的。如我不肯花时间去观察四周的事物,不去想事物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,不去反复尝试,即使气得将漂浮在半空的纸皮都扔到烂泥里,也是进不到下一个游戏场景的。还有其它穿插于游戏中的智力小节目,如开储物柜要先转光线球,通电、开门要先接电路,过路要先排地雷等。这些都是要静下心来操作的,不是心里急就能办成的。更绝的是在酿酒厂,与杰夫玩捉迷藏的游戏啦。杰夫被设计成没眼睛但能凭响声来攻击人。我一方面在通过花粉区域时,要捂住嘴,不能咳嗽咳出声来;另一方面要想办法扔玻璃瓶等,弄出响声来骗开杰夫,以取走物品。那里的机关设计得很巧妙,如我好不容易将杰夫锁到房间里,但之后因为要进房间里接通电线,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打开房门将杰夫放出来。我时不时被杰夫吓得缩到墙角,紧紧地捂住嘴,大气不敢出。可不,杰夫正站在我面前流着口水,就要咬人呢。要斗智斗勇,才能过杰夫这一关。
玩这个游戏,空间要够。我的房间小,我不得不让腿肚子贴着床尾板,站在一个伸直了手、迈一步,都不会磕碰着东西的位置。我叫它为“中心点”。平时,我就站在“中心点”,在很有限的空间里玩游戏。游戏中,如果我的腿感觉不到床尾板的相对位置,我就要临时推一下VR头盔,用眼的余光瞄一下我的实际位置,如果偏移了“中心点”,我就站回去。即使我这么小心翼翼的,可还是出了些“意外”。如,我的手扫掉了桌上的保温瓶、我的脚踢歪了地上的喇叭,更心疼的是有次很专心地在游戏中往门上的窗子扔果实炸弹,因为手太用劲抛掷,我实际的站立位置又过前,所以果实炸弹是扔进窗了,可我房间的墙却被VR控制器狠狠地剐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来,墙灰粉碎。
电脑的配置越高越好,我用GTX 1050Ti的显卡玩时,游戏自动调整为最低的视觉效果。即便如此,我的VR画面还会时不时卡顿、掉帧,不流畅。这导致我的眼看东西很吃力,很容易疲劳。如果用AMD 2200G的 CPU玩,SteamVR会时不时卡得自动退出程序,要是正玩到兴头上,游戏被中断,体验不好。
游戏可能也有点小毛病,如我在火车站广场前,打开了一扇激光门,但我人没通过,而是保存游戏后退出。第二天接着玩时,发现激光门是打开的状态,但人就是不能走过去。气得我,搬来个大油桶,砸门。门砸不到,油桶它是滚过门那边去了。我灵机一动,搬来另一只大油桶,想抱着它一起能过激光门。但油桶仍然能过,我人仍然不能过。最后我不得不将游戏退回上一个场景,重新打开激光门。偶尔,弹匣落在不可移动的物体下面时,也是拾不到的。
全部通关后,我的总结是:这是一个好玩的游戏。不仅好玩,还有趣。如对讲机中的罗素,唠唠叨叨的,还喊醒了三脚机甲。不过,要是没有罗素说话讲故事解闷,游戏会逊色不少。有故事情节的游戏,能带动玩家的情感,玩得更投入。要是罗素不仅仅是对讲机里的声音,而是同场景的另一个玩家——俩人一起玩游戏、通关,打双机,那将是锦上添花,让游戏体验更上一层楼。
游戏如果能寓教于乐,能启发人逻辑地思考,能引导好的性情,这就是一个好游戏。这也是我对这个游戏的评价。《爱莉克斯》虽是一个单机游戏,但游戏过后的体验比现流行的竞技式、千方百计想䊨的在线游戏要好得多。故事般情节的游戏,更易让玩家融入其中,让游戏回归本质——让生活更有趣。单机的游戏中,往往你是主角,你也总是能赢,大不了这次打不过就再来一次。我想起,在那个乌漆嘛黑、要打手电看路的场景,我被怪物的声音吓得不敢走,连续几天站在同一个地方,踌躇不前。最后终于鼓起勇气,闭着眼冲过黑暗的通道时,吃惊地发现那怪物已经倒在地上了,可我没打它的啊。是Steam帮我把它撂倒了,因为它吓坏了玩家,我这么想。当听到罗素在对讲机里不停喊“爱莉克斯”的名字时,我自作多情地听成我自己的姓,听成“阿刘叔、阿刘叔啊……”我曾陶醉于游戏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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